秦琳将手头的文件夹狠狠向林晴诗脸上砸去,带着近乎偏执的疯狂,她扬声质问,“好你个白眼狼,你父亲忌辰还没满十周年呢,你就开始对家产念念不忘。我当初就应该早早的将你们赶出去,吃里扒外的东西,你这样做对得起你父亲吗?”
林晴诗没有躲开。
顷刻。
文件夹的锐利边角将她的脸颊处划出绯红的痕迹,没一会儿就浮现起血痕。
她显得逆来顺受,双眼里一点儿应有的惊慌或者怒意都没有,更没有分毫委屈的神色。
就好像这是一件极其平常的事情,以前也经常遇到。
在座世家长辈或是原的股东皆为明眼人,如果林晴诗是真的不孝、别有念头,这时候会急忙忙的为自己辩解、再要么就是上演一副可怜的神态与秦琳对峙。
林晴诗在躲与不躲之间已经坐下抉择,在这时候,她表现得越稀疏平常、越多人会知道秦琳当年都是怎么对待这两个在失去父亲时尚未幼女的孩子。
她极平静地捡起落在地面的文件夹,轻软的声音自话筒传出显现得分外清晰,“早知现在何必当初,既然你没有将我们赶出去,现在就要接受自己被赶出去的现实。”
林晴诗看向秦琳称谓道,“小妈……还叫你小妈就是顾及父亲的感受,你已经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的为自己谋利,享受得够久了。现在你需要把亏空的账目全数上缴,跟财务核对;花去的那部分看在父亲的份上,我也不会选择跟你对簿公堂。”
“另则——”
“我已经递交证据向银行申请,</div>